各有关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局):
为使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委员会成员更加深入理解和更准确把握《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和相关技术文件的要求,统一绿色建筑评价尺度,推进各地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健康开展,根据《201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机关培训计划》安排,定于2011年7月20日至21日在北京举办部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委员会部分成员培训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充分理解和把握《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及评价技术细则;
2.分析绿色建筑案例;
3.明确绿色建筑评价工作程序和相关要求;
4.项目申报和评审要点分析。
二、培训对象
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委员会第二批成员中上海、重庆、江苏、安徽、浙江、福建、广东、广西、云南、四川、深圳、厦门等12个省市范围内的专家(见附件1)。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11年7月20日至21日(7月19日全天报到)
培训地点:北京世纪国建宾馆(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0号,http://www.shijiguojian.com/,010-58329999)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1000元/人(含教材等费用)。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联系人
1.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王荣
电 话:010-68720069-801 15810005058
传 真:010-68722119
E-mail:gbrc_hr@163.com
2.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高雪峰
电 话:010-58933282
六、其它事项
1、培训会由我司主办,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具体承办。
2、颁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委员会聘书。
3、请专家所在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局)统一组织专家参会,并将参会回执(见附件2)于2011年7月15日前传真或发电子邮件至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
4、考试合格者,颁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培训合格证书,请参加培训的专家自带一寸彩色照片两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
二○一一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