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暑期有关工作的通知
鲁教基函﹝2017﹞20号
各市教育局:
暑期即将来临,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假期管理,指导学校加强学生假期生活教育,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假期管理规定。暑期是有偿补课等违规办学行为的高发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按照我厅关于假期管理有关规定要求,加强底线管理,规范办学行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假期统一组织学生上课,不得强制教师在假期到校上课,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不得在假期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要深入开展“树师德、正师风”治理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活动,巩固和扩大专项治理成果,杜绝“破窗效应”蔓延。
二、加强学生安全教育。要抓住学生放假前关键时期,切实加强预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网络安全等方面教育,落实安全责任, 制定工作方案,切实把安全教育工作做足、做细、做实。特别是要以农村学生、男学生、留守儿童等群体为重点,集中开展暑期防溺水等安全教育,提高学生避险防灾、自救自护和智慧救援的能力。要组织、指导学生积极参与第二届全国小学生水上交通安全暨溺水知识网络竞赛活动,促进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学校、进课堂、进家庭。
三、科学指导学生假期生活。各中小学校要指导学生丰富假期生活,积极开展研学旅行,增强实践能力,培养创新精神和劳动习惯。积极拓展校外教育渠道,加强与校外活动场所合作,为学生提供丰富多彩的活动项目。密切家校联系,推动家长自觉履行家庭教育责任和义务,注重家庭、注重家风、注重家教,为学生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教育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