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信息化提升工程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
关于实施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信息化提升工程的通知
教职成〔2017〕553号
各省辖市、有关县(市)教育局、财政局,有关省属中职学校:
为加快推进我省中等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提升全省中等职业教育信息化基础水平和信息技术应用水平,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决定2017-2018年实施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信息化提升工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根据职教攻坚二期工程推进进度,本着“补短板强基础”原则,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决定2017年-2018年实施中等职业教育信息化提升工程,重点推进普遍薄弱的中职信息化建设,力争通过1-2年的集中建设,整体提升全省中等职业教育信息化水平。
(二)支持范围。信息化提升工程支持范围为省级职业教育品牌示范和特色中职学校中办学规模较大且具有一定信息化建设基础的学校。根据学校2016年在校生规模,结合学校的信息化建设情况等,遴选出首批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信息化提升工程项目学校,对具有基本信息化建设基础的学校,支持开展基础达标性的“数字校园”建设;对具有良好信息化建设基础的学校,支持开展提升示范性的“智慧校园”建设。具体学校名单及建设类型见附件1。
(三)建设任务。2017年7月-2018年3月,集中实施信息化提升工程。建设期满后,“数字校园”项目学校信息化硬件设施、应用管理、数字资源等条件应基本满足教学和管理需要,达到《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信息化提升工程项目建设标准》(详见附件3)有关“数字校园”建设要求;“智慧校园”项目学校应在满足基本教学和管理需要的基础上,进一步充实完善信息化软硬件条件,重点加强共享精品课程、模拟仿真系统等建设,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并达到《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信息化提升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有关“智慧校园”建设要求。
二、实施内容
(一)资金安排。信息化提升工程所需资金采取“省级财政投入为主、项目学校自筹为辅、争取企业和民营资本支持”的多渠道筹措方式。“数字校园”总建设投入应不低于550万元,其中省财政一次性补助400万元;“智慧校园”总建设投入不低于850万元,其中省财政一次性补助600万元。项目学校可争取同级财政、教育和主管部门给予补助,可采取调整支出结构等办法自筹解决,也可争取企业和民营资本支持。
(二)方案编制。信息化提升工程建设周期为2017年7月—2018年3月。项目学校应结合自身信息化基础条件和附件3明确的建设标准,统筹安排各项资金,合理编制《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信息化提升项目建设方案》(详见附件2,以下简称《建设方案》),明确建设内容和资金使用计划。各项目学校要将填写地方教育、财政部门意见并加盖公章(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加盖主管部门公章)的《建设方案》一式6份,于2017年7月15日前报送至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同时向指定邮箱提交电子版。
(三)方案审批。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项目学校上报的《建设方案》进行审核,通过的予以批复,项目学校按照批复的《建设方案》组织实施。《建设方案》批复前,各项目学校不得启动信息化建设工作,不得擅自使用省级资金。
(四)组织实施。2017年年底前,项目学校应完成85%以上的设备(含软件)要安装、调试、验收工作;2018年3月底前完成全部建设任务,并达到附件3确定的各项标准。
(五)检查验收。项目学校应在2018年4月10日前上报项目建设完成情况的总结报告。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负责汇总上报所辖项目学校的总结报告,省属学校的总结报告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送至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终期检查验收。验收合格的,分别认定为“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智慧校园”或“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数字校园”。